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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滞留金三角从事电诈人员,回国投案自首将依法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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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6 09: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老挝官方媒体昨日(6月2日)发布的公告,昨日新增确诊19人(含输入0),新增死亡0人,老挝全国累计确诊210045人,累计死亡756人,详情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606090429.jpg


万象市新增:7例(本土)沙湾拿吉省新增:1例(本土)
非法滞留金三角等地区和国家劝返归国通知
关于敦促滞留阿联酋、东南亚“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东山籍人员归国返乡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现对目前仍滞留在阿联酋、东南亚“金三角”地区(老挝、泰国、缅甸三国交界处)的东山籍人员实行集中劝返。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出后,凡非法滞留阿联酋、东南亚“金三角”地区的东山籍人员应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派出所同步取得联系,尽快主动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入境时间、入境口岸,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通过非法途径入境,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赴阿联酋、东南亚“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东山籍人员家属自本通告发布后,应及时联系非法滞留人员劝促其尽快回国返乡,并说明情况。三、赴阿联酋、东南亚“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东山籍人员及家属要充分认清现阶段境外疫情及社会治安严峻形势,滞留人员极易沦为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帮凶”,更可能成为绑架、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直接受害者,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四、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或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以及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若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凡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依法免于刑事处罚。对久劝不归或者故意失联人员,将依法依规执行严厉惩戒措施。六、对非法滞留阿联酋、东南亚“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7名明确身份的东山籍人员(名单附后)进行曝光警示,勒令上述人员主动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到。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非法赴阿联酋、东南亚“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的东山籍人员线索,县联席办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方式:拨打110或者邮寄信件,邮寄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龙舞街东环二路101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县联席办)。附:7名非法滞留阿联酋、东南亚“金三角”东山籍人员名单
微信图片_20220606090546.png
东山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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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7 08: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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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8 08: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久之前就看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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