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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挝电诈团伙偷渡案,警方抓获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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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 18: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跨境诈骗和网络赌博犯罪现象严重,犯罪团伙头目和骨干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或网络赌博犯罪,带来极大危害。

近日,大方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涉老挝电诈团伙偷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摧毁了一个组织境内人员偷渡到境外诈骗公司,从事“杀洋盘”类诈骗活动的犯罪团伙。

“我想去试一下,万一是真的就是抱着这种侥幸的心态!” 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悔恨地向办案民警说道。

【案件回顾】

近日,大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杨等人驾车前往云南省边境线,极有可能从事偷渡。

刑侦大队及时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公安机关联系,将相关情况通报,请求警务协作。

后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公安机关通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检查站成功将郭某杨等人拦截。



经过初查,系郭某扬、卢某超、胡某凯、杨某杰欲送胡某豪出境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刑侦大队迅速将相关犯罪嫌疑人接回,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通过对案件进一步深挖,近日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侦办民警查清了案件事实:在郭某杨等人的组织下,郭某杨等人驾车带着李某江、王某萍等人前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与“蛇头”接头之后,通过步行、转乘皮卡车等方式偷渡出境,将李某江、王某萍、杨某平、罗某椿、杨某、王某、潘某、文某等人送到老挝的诈骗公司,后几人在老挝的诈骗公司中从事“杀洋盘”类诈骗活动,通过包装成为“外国女性”的身份,专门针对外国人进行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江、王某萍、杨某平、杨某、王某、潘某、文某、郭某杨、卢某超,胡某凯、杨某杰等人已被大方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偷渡出境或组织他人偷渡出境均触犯刑法】

想方设法偷渡,妄想“发财致富”,但一旦偷渡出境,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偷渡人员从进入电诈窝点的那一刻就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会被强迫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而在这期间不仅赚不到钱,还会被逼签下一张张欠条,负债累累,甚至会被任意转卖。

警方提示:国(边)境不可非法逾越,维护国土安全是每个公民责无旁贷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我们也提醒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轻信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出国暴富梦,所谓的“高薪”“快钱”极有可能隐藏着重重陷阱,不仅会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也会因从事偷渡、电诈等不法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大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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