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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多国重启“团聚探亲”签证,老挝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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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6 15: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中国驻瑞士大使馆、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等陆续发文,适当调整赴华签证政策。

中国驻瑞士大使馆:关于适当调整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驻瑞士使馆和驻苏黎世总领馆将对赴华签证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最新政策将从2022年6月13日起正式实施,具体调整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616154817.png

一、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拟来华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工作签证。所需材料包括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

二、来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属(仅限配偶、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可以申请办理来华随居或探亲签证。所需材料包括工作签持有人护照及在华居留证件、其本人出具的邀请函、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驻瑞使领馆要求提交的材料。

三、中国公民(以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申请办理来华家庭团聚或探亲签证。所需材料包括中国公民(或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其本人出具的邀请函、家庭关系证明以及其他驻瑞使领馆要求提交的材料。

四、外国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继续执行对全程接种(含第三针加强针)中国疫苗的有关人员来华做出的相关便利化安排。

其他办理签证有关流程规则,请参照驻瑞使领馆官网通知。此前发布通知如有与本通知冲突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关于疫情期间优化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根据有关安排,自2022年6月16日起,中国驻越南使馆通过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受理以下种类签证申请:

微信图片_20220616154822.png

一、复工复产相关事由签证申请
(一)拟赴华就业的外国人,可按常规材料要求申请Z字签证,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交目的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
(二)拟赴华从事短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国人,可按常规材料和目的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申请F字或M字签证。
(三)拟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外籍家庭成员,可按常规材料要求申请S1字或S2字签证,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交目的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相关人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人道主义事由签证申请
适度扩大因“人道主义事由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在现有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事由基础上,允许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申请Q1字或Q2字签证赴华团聚或探亲。相关人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注意事项
(一)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全流程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上述各类签证申请人除提交常规材料外,原则上还应提交相关疫苗的全流程接种证明,并请在办理签证申请及旅行途中采取必要防疫措施。
(二)上述各类签证申请人需通过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提前在线填表、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未通过在线填表、预约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签证办理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如申请人确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加急办理和“绿色通道”服务。疫情期间签证中心处理咨询和申请能力有限,请非上述人员勿占用紧急资源。
(四)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将按公示收费标准收取签证规费(含急件费)及服务费。
(五)请您务必通过签证中心及其备案中介机构的正规渠道递交签证申请,切勿轻信非法中介通过夸大申请难度等方式进行欺骗招揽、漫天要价,以免蒙受不必要经济损失。如遇非法招揽,您可报警并及时向签证中心反映。
中国驻西班牙使馆:关于调整部分赴华签证受理范围和要求的通知
自2022年6月20日起,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调整赴华工作、探亲等签证办理要求。具体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616154827.png

一、签证邀请函(PU)签发主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和大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二、已获得中国主管部门批准赴华就业人员,在申请工作签证时无需提交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PU)。

三、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的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确需来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非婚伴侣赴华,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民事法律关系证明等支撑性材料。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申请赴华团聚或探亲签证。

注意事项:
(一)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二)全程接种(含第三针加强针)中国疫苗人员赴华继续享受便利化安排。

中国对多国重启“团聚探亲”签证,这似乎意味着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既然已经对外国人探亲签证放宽,那么海外华人自由赴华,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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