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建立现代旅游治理体系 坚持依法治旅,加强旅游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提升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倡导文明旅游,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一)推进依法治旅。 加强旅游领域法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修订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旅行社和导游行政审批服务。加强商标注册知识培训和宣传,引导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积极注册当地旅游品牌商标。健全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快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完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发展,提升标准质量,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情况分析,继续在旅游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推动旅游标准国际化。 提升旅游市场监管能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地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及时处理游客投诉举报,保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发挥旅游投诉数据的预警监督作用,以解决投诉问题为导向助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纠纷调解与司法仲裁衔接机制。加强在线旅游企业监管,研究制定在线旅游市场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提升行业规范水平。创新推进线上线下监测评估,提升旅游市场问题发现能力。规范旅游景区和旅游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处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行为。加强旅游景区门票、观光购物等价格管理,重点查处国有旅游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和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等行为。及时查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加强对旅游场所、旅游项目、旅游活动的导向把关,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加强旅游安全管理。 把落实安全责任贯穿旅游业各领域全过程。推动构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预防、预警、救援、善后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要设施设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等安全监管,强化旅游企业特种设备运行安全、食品安全等主体责任。 加强灾害事故重大风险防范和涉旅突发事件应对,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对重大疫情、突发灾情、设施停运、恶劣气候等特殊情况的演练。指导旅游场所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火灾自防自救宣传,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开发针对性旅游保险产品,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鼓励旅行社、旅游场所、旅客等相关主体投保旅游保险产品,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引导和提示,指导旅游企业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鼓励旅游企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对旅游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针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滞留本地区游客的管理服务工作,各地区要研究制定相关预案,在防止疫情扩散的同时保障游客权益。 (三)提升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 加强旅游业大数据应用,推进旅游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发挥技术手段在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数据归集、信息整合,构建旅游市场监管业务全量覆盖、监管信息全程跟踪、监管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 在现有旅游统计体系基础上,构建以行业监管大数据为基础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增强动态监测能力。 逐步建立旅游市场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构建旅游市场风险预警模型,稳步实现监管数据可分析、市场风险可预警、监管工作可联动,有效防控疫情,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四)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依规完善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建立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改造升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建立完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旅游行业协会等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研究制定旅游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公布失信名单,强化失信惩戒。研究建立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信用修复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将守信情况纳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评定和项目招投标。树立一批诚信典型,探索开展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五)推进文明旅游。 倡导文明旅游实践,培育文明旅游活动品牌。整治旅游中的顽疾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等标准实施,把旅游业建成精神文明窗口。 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鼓励各地区开办旅游类专业节目栏目,加强旅游公益广告创作播出,积极发布旅游相关提示消息,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理性维权。通过网络平台、讲解员、志愿者等多渠道进行文明提示,重点加强对散客、自驾游客等的安全文明引导。推进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在旅游公共场所建立志愿服务站点,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引导、文明劝导,传递文明旅游新理念、新风尚。 将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作为文明旅游的重要内涵。倡导长途、跨省游客返程后主动做核酸检测。去往边境口岸地区的游客要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鼓励全程佩戴口罩。游客发生干咳、发烧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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