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磨憨—磨丁口岸通关规定
根据智汇磨憨近日发布的通知,接上级部门通知,由于近期处于农产品返销高峰期,磨憨—磨丁口岸拥堵严重,根据《老挝南塔省磨丁国际口岸管理委员会关于解决预回国中国劳工及货车拥堵问题的函》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给予恢复磨憨公路口岸货运功能相关工作支持的函》,为缓解口岸拥堵,自即日起北京时间8:30 至17:30为所有商品(含替代种植项下商品)通关时间,17:30至21:00为空车进出境通关时间(每日空车放行截止时间双方视实际情况确定)。
经研究决定,智汇磨憨车辆排号系统对出境排号车辆采取分时叫号模式,8:30至17:30为出境重车叫号时间,17:30至21:00为出境空车叫号时间,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辖区报关公司互相通知。
注意事项
一、规定自2022年1月5日起执行,蓄车场排号车辆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调度。
二、欢迎广大驾驶员朋友、报关公司及相关机构对排号系统公正运转进行监督,并对排/叫号业务中,工作人员、使用者及相关参与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磨憨铁路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对外开放口岸正常的出入境秩序,保证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口岸限定区域是指根据出入境边防检查、监护、管理等工作需要,为保障边检机关正常执行公务,维护出境、入境秩序和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所依法划定的管理区域。
第三条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下简称边检机关)按照依法履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口岸限定区域应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
第二章 区域划定
第五条 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口岸限定区域由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警戒管理,其具体范围由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同勐腊县人民政府口岸行政管理部门划定,发布口岸限定区域范围的通告,并按规定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志、限定区域示意图、公告栏等,实施有效管理。
第六条 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划定:
(一)站房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
(二)边检货检查验场;
(三)国际列车到发月台;
(四)其他确有必要限制非出入境人员 或交通工具通行、停留的口岸区域。
第三章 通行制度
第七条 为维护出境入境管理秩序,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口岸限定区域需经边检机关许可,边检机关应当依法实施检查管理。
第八条 边检机关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出境入境人员,凭出境入境证件通行;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出境入境列车,按规定凭相关文件、备案资料等放行。
第九条 铁路部门需更改口岸规划和临时调整出入境列车检查场所的,应提前报请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同意。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划定的口岸限定区域,根据国际列车保障相关单位类别、人员成分、封闭条件、安全等级等采取差别化管理措施,在日常监管服务工作中,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口岸限定区域正常出境入境秩序;
(二)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和管理;
(三)通过巡查巡视、电子监控、门禁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监管;
(四)处置口岸限定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违规及突发事件,并对权限范围以外的做好移交工作;
(五)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赋予的其它监管职责。
第十条 口岸运营单位应积极配合边检机关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本着“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设置标识、物理隔离、电子门禁、视频监控等方式,配合做好口岸限定区域的封闭和管理,定期对封闭设施维修保养;
(二)配合边检机关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口岸限定区域。发现口岸限定区域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边检机关通报。
第十一条 对申请口岸限定区域通行的人员,边检机关应当审核其身份信息,重点审核申请人进入口岸限定区域的必要性、是否网上追逃在控人员、是否具有违反出入境管理和其它法律法规行为以及是否了解掌握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对通过审核的人员,边检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准予进入口岸限定区域,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不得进入口岸限定区域。
第十二条 因执行抢险救灾、抢救伤病员等紧急任务需临时进入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报经边检机关值班领导同意后,允许其进入口岸限定区域。
第四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边检机关应当协同驻地政府口岸主管部门在口岸适当位置对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公告。
第十四条 边检机关通过电子门禁、卡口验证、现场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防范非法出境入境活动,维护正常的出境入境秩序。
第十五条 口岸限定区域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及其他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时,边检机关应当先行处置,维护出境入境管理秩序、固定证据、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根据职责分工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遇有重要勤务、口岸发生的突发事件影响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境入境管理秩序及其他认为有必要实施警戒情形的,边检机关应依法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警戒。
第十六条 口岸限定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根据边检机关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处置责任,其中:
(一)属边检机关职责的,以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为主进行处置。
(二)暴力恐怖事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及超出边检机关职权的治安、消防等事件,以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救援部门为主进行处置。
(三)其他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非因边检机关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牵头处置。
第十七条 对以边检机关为主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一)立即启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在第一时间控制事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
(二)维护现场秩序,向出境入境人员进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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