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通论坛丨APP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2524|回复: 0

唐山公布举报方式

[复制链接]

3971

主题

4258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4854
发表于 2022-6-13 17: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后,当地连续就扫黑除恶工作做出部署。


微信图片_20220613174517.png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唐山市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3日中午发布了《唐山市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告》,正是公布了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的举报方式。

根据公告,唐山市本次“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四种:

举报地点:唐山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56号北门信访接待大厅);举报电话:0315-12389(唐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ltfbzxzzxd@163.com;举报信箱: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56号,唐山市公安局“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线索接收组,邮编:063000。

上述公告例举了6类举报内容:1.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2.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3.聚众赌博、组织容留卖淫、吸毒贩毒、“两抢一盗”、网络犯罪、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4.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行为;5.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6.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从6月12日起,唐山市集中开展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

根据唐山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唐山全市公安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发扬斗争精神,保持雷霆万钧之势,尽锐出战。科学组织力量,选调精兵强将投入到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中。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专项行动中加快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实行指挥部运行机制,公布全市各接待地点及电话,全天候接受群众的来电来信,接待来访,落实“一人一方案”,落实安全风险期管理,确保举报群众人身安全,对于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除恶务尽、彻查严惩。要落实好“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10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唐山市路北区一家烧烤店发生一起多名男子群殴女性事件。该事件引起舆论持续关注,不少网民对打人者的嚣张态度和凶狠手段感到震惊。在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和河北、江苏警方合作下,9名涉案人员于11日被全部抓获归案。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该案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6月11日下午,唐山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了关于全面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委书记武卫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对党绝对忠诚,秉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入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黑恶犯罪要嫉恶如仇,除恶务尽。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要发扬斗争精神,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宁、祥和的幸福家园。

当天晚上,唐山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田国良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议强调,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伤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
以下为公告全文:

唐山市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告


自6月12日起,唐山在全市开展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举报内容、举报方式、举报须知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2.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3.聚众赌博、组织容留卖淫、吸毒贩毒、“两抢一盗”、网络犯罪、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4.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5.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6.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地点:唐山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56号北门信访接待大厅)


举报电话:0315-12389(唐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ltfbzxzzxd@163.com


举报信箱: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56号,唐山市公安局“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线索接收组,邮编:063000

三、举报须知

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将依法为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保密。

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举报受理内容为公布的6类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挝通论坛丨APP ( 湘ICP备19012160号 )

GMT+8, 2024-11-29 01:17 , Processed in 0.04815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