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结合酒店店实际,特制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单位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第四章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六章 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七章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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