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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万象市防疫专委会3月2日发布通告称:万象市的疫情传播情况仍在加剧并且已经对社会各界产生影响。因此,为了管理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安定,要采取措施严格预防病毒感染和传播,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如下:
1.在万象市各个场合举办集会和活动的,对应人数由对应部门审批:
1.1 151人以上的集会,由万象市防疫委员会审批;
1.2 51-150人的集会,由县级防疫委员会审批;
1.3 50人以下的集会,由村级防疫委员会审批。
2.审批流程
2.1 预检集会区域的风险,保证严格遵守防疫措施;
2.2 建议规避风险;
2.3 集会地负责人提交风险担保记录或协议,委员会按实评估并签署证明。
3.集会禁令如下:
3.1 禁止摆放影响道路交通的桌凳;
3.2 禁止奏乐打扰街坊邻居;
3.3 禁止23:00后在任何地点举行集会。
4.集会主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下:
4.1 每个参加集会的人都必须已注射疫苗,要检查疫苗卡;
4.2 必须先测量每个参加集会的人的体温,体温37.5摄氏度以上或有发热症状者,禁止参加集会,并建议立即就医;
4.3 每个参加集会的人都必须在LaoKYC应用上注册QR Code;
4.4 每个参加集会的人都必须佩戴口罩,保持距离,触碰物品后,勤用肥皂或消毒水洗;
4.5 在进出口和集会其他地方摆放消毒液;
4.6 座椅摆放距离间隔1.5米以上,保证空气流通;
4.7 处理好有病毒感染及传播风险的垃圾和物品;
4.8 严格遵守防疫委员会发布的其他措施。
5.违反者惩罚措施:
5.1 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违反禁令和防疫措施,将据此通知进行严厉的教育、罚款或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5.2 罚款条例如下:
-个人违反:每人每次罚款1,000,000-3,000,000基普。
-法人违反:每人每次罚款5,000,000-10,000,000基普。
6.负责人要保证各级部门稳定,管理机关和个村内巡逻队都要日常关注、检查和巡视,以保证已发布措施严格有效地执行。
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后,再行总结、汲取经验、汇总结果,报给上级部门对情况进行鉴定。
因此,向所有人通报以上内容,望所有人知晓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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